1、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我公司管理规章规定做好工程回访工作,工程不论大小一律进行回访。
2、在工程竣工后,公司与业主签定回访责任书和维修服务卡,确保在维修期内出现量问题,及时维修。
3、每次回访中提出的以及自己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记录用户签署意见签名认可,立即向公司汇报,制定维修技术措施,经公司批准后,立即实施。
4、维修完成后请用户检查,用户满意后,在回访记录上签署认可意见并签名,报公司存档。
5、在工程交竣后,我公司售后服务部门会将按公司竣工工作的正常动作程序,将贵工程列为保质期内定期服务对象,执行季度巡检,如发现质量问题,主动进行维修、保养。
6、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满后(见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 立即组织各专业人员认真进行回访并进行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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